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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民委第二批“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5日     作者:      点击量:[]


发规通【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的函》(民办函〔2019〕1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族工作智库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民族工作决策的水平,发现和培养更多民族研究优秀人才,请各有关单位推荐政治意识强、学术研究能力突出、建言献策热情高的优秀学者,经评审成为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后,作为国家民委重点联系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与条件

本次推荐工作,采用“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个单位限推1名(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被推荐人选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建言献策;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主要从事民族研究工作(学科不限),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发表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

(四)已被聘为国家民委首批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如符合以上三项条件,原则上继续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二、支持方式

在支持周期内(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国家民委将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入选专家开展研究工作。主要包括:

(一)优先委托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二)优先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民族研究骨干培训班;

(三)支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活动;

(四)支持参与重要调研活动,所撰写调研报告可推荐参加“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

三、其他事项

(一)请将填好的《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申报表》(一式3份),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委省共建办公室(政务中心203-2),电子版发送至jsu_fgc@163.com;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将根据申报情况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推荐最终上报人选1-2名;

(二)国家民委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选出第二批60名左右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并颁发证书。

请各相关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好本次推荐工作,把本单位最优秀的民族研究中青年专家推荐上来。

联系人:吴鸿俊 68301

附件: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转”的函(民办函〔2019〕132号)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吉首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6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十四五”规划有关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工作专项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有关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工作专项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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