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学科强校战略,推动学校办学能力的整体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在上一轮学科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教育部、省人民政府和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学校制定了《吉首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根据实施方案,现启动我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认定与遴选工作。现就认定与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建设项目的类别
本轮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分为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国内一流培育学科、省内一流建设学科、省内一流培育学科四个层次进行分类建设。其中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国内一流培育学科以省教育厅等的遴选结果为准,直接纳入学校支持范围。省内一流建设学科、省内一流培育学科两个层次需通过各单位申报、学校组织遴选产生。各学科在申报时,根据实际,需在省内一流建设学科、省内一流培育学科两个层次中选择其中一个层次进行申报。
二、项目数量与支持力度
根据学校上一轮学科建设的基础和新一轮学科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及学校的财力,本轮“双一流”学科建设认定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内一流培育学科1个,遴选省内一流建设学科5个、省内一流培育学科10个。四个层次年度支持经费分别为100万、80万、50万、20万,建设周期为5年。
三、认定与遴选条件
(一)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国内一流培育学科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名单(本科院校)的通知》(湘教通〔2018〕469号)的遴选结果为准,体育学为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民族学为国内一流培育学科。
(二)省内一流建设学科、省内一流培育学科的申报条件,在《吉首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中进行了明确。各学科在选择申报层次时,应严格按照学科具备的条件,对照申报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申报,避免盲目申报。
四、认定和遴选程序
(一)本轮“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遴选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科自主申报。学院、科研院所在限额范围内结合各单位学科建设规划和申报学科水平,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规范性等,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各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校内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各层级“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结果公布。对公示无异议的建议名单按程序报校党委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名单,进行立项建设。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一)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申报。学院、科研院所一级学科为1-3个的可申报1个学科建设项目,3个以上(不含3个)的可申报2个学科建设项目,但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二)各申报学科成员与其他申报学科成员不得重复。至申报之日,已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本单位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一律不得作为本单位人员填报。
(三)申报材料中涉及项目、论文、成果、奖励等的,只填写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师的情况。各申报学科的项目、论文、成果、奖励等材料原则上不能交叉使用,凡涉及不同学科合作的,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包括
(1)《吉首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10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报材料中涉及的人员、项目、论文、成果、奖励、影响等支撑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五)材料报送时间
以学院、科研院所为单位,请于2019年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甄联琼
联系电话:13574369604
E-mail:896554908@qq.com
附件:1、吉首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3、吉首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4、吉首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吉首大学
2019年4月16日